地址:嘉兴市昌盛中路947号亿企创新园2号1楼
固话:0573-82619355
E-Mail:jxmta@163.com
关于开展2019年嘉兴市高级技师培训考评的通知
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嘉兴市中长期创业创新型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嘉委办〔2010〕27号)精神,进一步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步伐,2019年将在全市开展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培训考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业(工种)范围
电工(职业方向:维修电工)、铣工(职业方向:数控铣工)、钳工(职业方向:机修钳工)
二、申报条件
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具有培训指导初、中、高级职业技能的能力,在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等方面起骨干带头作用,并具备下列条件者:
钳工
(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电工、铣工
(1)取得本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三、报名、培训及鉴定工作
高级技师培训工作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承办,鉴定工作由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筹管理,各鉴定机构负责考核实施(考生可通过浙江省职业能力一体化工作平台个人报名入口http://zyjn.zjhrss.gov.cn报名)。
四、培训、考评费用
高级技师培训、考评费用按物价部门确定的标准收取。凡经当地人力社保局审核同意的企业技术骨干和一线技工参加高级技师培训、考评并取得高级技师资格证书的,按当地有关文件规定,给予相应的培训费补助。
五、证书核发
各项成绩合格且通过综合评审者,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由省人力社保厅核发。
六、组织报名
各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做好本部门、本单位的技师报名工作,并于4月15日前将材料(按附件)报嘉兴市模具行业协会秘书处(文博路793号,综合楼五楼516室,联系电话:82619355)。
嘉兴市模具行业协会
二0一九年二月二十八日
附件1.浙江省技师、高级技师统考职业业绩考评综合评审表
附件2.浙江省技师、高级技师统考业绩考评评分标准
附件3.浙江省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综合评审考生申报材料具体要求
附件4.浙江省技师、高级技师统考职业综合评审申报材料清单
附件5.浙江省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鉴定申报表